一、田賦征實之征收率,自每賦元征收實物一四.一六公斤,一再調整至每賦元征收實物二六.三五公斤,為什麼原因特別對農民加重負擔?二、近來因政府實施九年國民教育,並以田賦附征實物0.六五公斤,以每賦元課征實物達二七公斤,五年來(五八-六二年)征收田賦達五三三、八六0萬元,附征教育捐稅課一三、二七七萬元,達五四七、0八七萬元,至於隨賦收購、肥料換谷等,尚不計算在內,教育經費應由全國民來負擔,為什麼獨對農民來負擔?三、就國內生產及產業結構之變動分析,農業產值在國內生產淨額中所佔比率,乃由四十年之三五.五一%,至六十年已降為一七.六五%,其平均每年實質年增率僅五.一%,建議政府儘速修訂田賦征收實物條例及征收細則,將田賦征收實物降為原征收率一四.一六公斤,以減輕農民負擔;四、最近五年來征收田賦及附征國教稅課之情形;五、嘉義縣吳鳳鄉南路八三巷五八號,農民鍾木林承租林務局觸口工作站林班地五十餘公頃,與工作站主任范某之土地糾紛問題;六、高雄縣梓官鄉一帶地下水鹽分過多,對稻谷生產影響至鉅,請糧食局設法挽救;七、高雄縣旗山果菜市場主任,勾結會計出納等人,挪用公款,違法失職問題。